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、河南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豫教财 [2020] 60号)的相关规定,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,现就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,每学年按照10个月(每学期5个月)计算,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,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,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。
二、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: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。书费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和住宿费一起办理。
三、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-2021学年住宿费。
四、毕业生银行卡等相关信息,由二级学院统一统计后上报学生处整理后报备财务处。
黄河交通学院
2020年6月5日
河南专升本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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