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3日—5月2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办理地点
1、市直考生到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部办理,电话:4676708 4676709。
2、县区考生可在各县区招办办理。县区报名站电话:
清丰县 7260611 濮阳县 3221031
华龙区 4495510 南乐县 6229551
范 县 5261479 台前县 2233929
油 田 4824935
3、护理等委托专业考生到濮阳市卫校新校区办理,电话:6915501 13803934917。
三、办理要求
考生办理毕业手续须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,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应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或《学历认证报告》原件及复印件)、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。经工作人员审验后,原件退还考生,符合毕业条件的交纳毕业生审定费20元,领取《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。《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由考生按要求完善表格内容后自留,与省招办发放的《毕业生鉴定表》一并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,请考生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四、考生要认真核对《考生毕业申请签字确认表》上的个人基本信息并签字,留下有效联系方式,个人基本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,将认为是正确信息,且如有问题无法联系考生,办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后果的责任。
五、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与专科证个人基本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等)相符。如有不相符,考生须向报名站提出书面申请,由报名站视情况发放《前置学历复查申请表》,按要求上交相关证明材料,否则无法完成教育部学信网信息审核。
六、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办理毕业手续:
1、申请本科毕业而无法提供专科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或《学历认证报告》)的;
2、未提前办理免考、转考、合并考号等考籍变更手续、未采集图像信息和未完成由主考院校组织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(或不合格)的(实践性环节课程成绩请到主考院校查询);
3、身份证号码仍为15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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