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确定,是省学位委员会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<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>的通知》(学位〔2017〕9号)和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〔2017〕12号)要求,结合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以及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,经学校申报、专家评议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等环节很终确定的,本次全省共有7所高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。
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学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,这对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,加快建设应用型高水平民办大学的步伐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。学校将以此次立项建设为契机,凝心聚力,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单位基本条件要求,研究制订立项建设规划方案,加大硕士点专业的建设力度,力争早日实现学校办学层次的重大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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